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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说:“我每次偷了东西后,就直奔周青店里,价格随便给。”
从2013年5月至11月,周青从刘辉手中收取价值近2万元的电子产品。
(原标题:乌鲁木齐一“90后”出狱继续当飞贼)
2012年7月,曾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的刘辉辗转多家企业打工。
2013年3月22日,刘辉经过多次踩点,将目标锁定至天山区大湾的一处自建房。他趁人们白天上班时,从窗户翻进自建番通过破门器进入居民家中,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初次作案成功后,刘辉又在附近的自建房中以相同的方式盗取了手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为了将赃物及时脱手,刘辉找到做二手电器生意的周青。
2013年3月,因工作不顺,刘辉重操旧业,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天山网讯(记者张蕾 实习生刘芳琦 通讯员陈亮报道) 出狱半年,刘辉重操旧业用飞檐走壁的本领,锁定“目标”逐个“击破”,成功作案30余起,不留任何作案痕棘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3年12月,经过侦查,民警将犯案嫌疑人刘辉抓获。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刘辉能在多起案件中轻易得逞,主要是居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不乾所以提醒市民出门前将门窗关好,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文中人物为化名)
8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刘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回收其赃物的老板周青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1万元。
周青说:“起初,刘辉拿来的几台笔记本电脑,我都按照最低价格回收,可后来发现,他基本上每个月都拿来好几台,才知道他是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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