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学生买平板电脑,真可“自愿”吗?
作者:胡建兵
校方称让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用于“平板教学”完全出于学生的“自愿”,但很多学生家长都表示不想买但又不得不买。之所以不想买,一是因为对“平板教学”效果存在疑问,这种教学还处在试验阶段,一些地方曾经推广过“平板教学”但效果不太理想,后停止了,这让很多学生白花了冤枉钱。二是师资力量还不一定跟得上。很多老师自己对这种教育方式还不熟悉,能不能教好学生还很难说。学生只是被试验而已。三是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学生家庭条件有好有差,有的家庭比较困难,让他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购买这个“平板电脑”也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虽说“自愿”实质是“强制”,因为学生如果没有购买“平板电脑”,就意味着要么无法享受这种“平板教学”被请出课堂,要么在课上只能干瞪眼,这对他们的心灵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是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歧视,有失教育公平的原则。
校方虽说这个钱并不是学校收取的,而是这个项目的企业收的,但学生和学生家长是冲着学校来的,只能认学校。再说,这么大的采购量,其招投标是否公开、公正,其价格是否公平、产品质量是否过关、有没有人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还很难说。因此,当地教育部门应叫停这一项目,抱着对学生和学生家庭负责的精神,与纪检、工商、质检等部门一起,对这一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论证,拿出更加合理的方案,在家长普遍接受的情况下进行推进,并对购不起电脑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的补贴,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享受这一教育。
邹平黄山中学搞“平板教学”高一每生要交2800元买平板。13日,是黄山中学OKAY智慧课堂项目收费截止的最后一天,正在给孩子交钱的家长多数无奈地表示交费并“不自愿”。目前,黄山中学1600多名高一学生中,目前已经有1000多名学生交费。对于这项收费,校方称让学生自愿交费,这个钱并不是学校收取的,而是这个项目的企业收的,学校不算违规。(12月14日 大众网)
编辑:张亮
教育改革是好事,前题必须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时机成熟后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也就是说,学校如果有条件购买这些“平板电脑”,在少数班中进行试点是可以的,也是符合山东省教育部门规定的。山东省教育部门明确规定,“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的,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因此,黄山中学让学生自费购买“平板电脑”,既让学生付出经济代价,又把学生当作试验品。
邹平黄山中学搞OKAY智慧课堂项目这是一件好事,但应该量力而行,在学校有条件的情况下,让学生免费享受这些教育是可以的,但要学生自购学校指定的“平板电脑”就有点不妥了。因为,国家没有明确要求这样做,让学生自购电脑会增加学生和学生家庭的额外负担,有违规收费之嫌。违反了山东省教育部门关于“不得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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