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岳阳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共享、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公开透明服务,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017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规范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对接全省“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11122)体系(即政府门户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基本融合。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无差异化政务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并实施动态管理维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开。
1.编制事项清单标准化目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原则,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 规范办事指南。在编制事项清单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 加快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相同层级和内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3.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具体实施机构应加快制定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细则和流程规范。审查工作细则应包括基本信息、政务服务人员、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要素,并列明具体编制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4.实行办事结果标准化管理。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进行全面梳理,推进纸质化向电子化转化,编制公民、企业电子证照目录,为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供基础。(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建设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加快实施“一市一平台”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集约。依托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署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2017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平台功能包括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物流配套等基础功能,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拓展功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个性化功能需求,开发建设相关业务系统。(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2017年底前,依托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初步建成省级统筹、市级承建、系统架构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以市、县各级政务和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运行中产生的沉淀数据为核心,拓展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社会信用、企业信用等专题数据库,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促进已建数据库与政务资源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做好市级政务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与省、国家政务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政务资源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建立健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业务协同、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4.加快推进业务办理系统数据对接。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加快推进市、县各有关单位政务服务内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连接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录入”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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