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大同市释放科技创新政策红利
创新券助力中小微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盘活全市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从12月1日起,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
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的一种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为了做好科技创新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大同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市科技局是研究确定创新券日常运行管理机构,负责创新券的发放和兑现资料审核、宣传培训、使用情况汇总等工作。根据《大同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创新券支持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其中,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基地等入驻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活动和工业设计类服务等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据介绍,2017年度科技创新劵有效期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逾期作废。创新券由已注册企业和创客所在创新创业载体申请兑付,兑付申请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付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60%比例进行补助,全年兑付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先报先兑,兑完为止。(记者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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