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首例“互联网+庭审” 开启智慧庭审新模式
本案被告熊某某由于工作原因无法请假,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了解具体原因后,决定对案件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该案件全程采用信息化手段,即原告网上立案,立案庭法官网上审核案件,通知原告网上缴纳诉讼费,案件随机分流到主审法官后,由法官助理统一将各类文书采用微信方式进行了电子送达,使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实现了互联网和诉讼案件的无缝对接。做到了涉案视频播放、庭审笔录自动生成,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庭审效率。

5月29日上午9时30分,承办法官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现场,一根网线、两台显示屏、一个麦克风,来自格尔木市的当事人熊某某跨越近800多公里,出现在城西法院互联网法庭上,实现了法官、原告异地线上开庭,此案是城西法院首例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庭审的案件。

“互联网庭审”就是“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减少诉讼成本,节省诉讼时间。此次线上庭审是城西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模式的一次重要尝试,今后我们将认真梳理总结此次庭审的有效经验,努力探索形成线上规范的庭审及当事人操作手册,为下一步更好的运用互联网法庭做好准备。(席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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