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香港主板壳价跌幅高达75% 仍然难找到买家
专家:过渡期无济于事
虽然港交所对持续上市新规(如必须要有足够业务运作等)设有一年过渡期,但他认为,“有缓冲期当然系好,但过渡期好快过,结果可能也是一样。因为由不满足过渡到满足港交所的要求,公司的业务增长必须很大。但要将原本的旧生意做大,在现时经济不佳的情况下,是很困难;若买新生意,收购又有很多规则限制,故在12个月的缓冲期内,很难找到白武士,成功机会也不高!”
“壳股”的几种买卖形式
香港交易所(00388)于10月1日推出新规,严打买卖上市公司地位的“壳股”活动。市场人士指,在多项“辣招”下,势必严重打击买卖壳股意愿,导致壳价大跌。市场传闻个别主板公司壳,叫价已经由高峰期的约七亿至八亿港元,下泻到目前的二亿港元,累计跌幅高达75%,但仍然难找到买家;创业板(GEM)壳更是“无人问津”。
另一种较常见的卖壳方法,是持有上市公司75%股权的大股东,透过配股形式将所持51%股权平均分配予十一名买方的“人头”,由于每名“人头”持股不超过5%,故不用披露,而原有股东表面上仍是持有公司25%股权的大股东,但控股权实际上已落入“新主”手上。
难押股 影响券商生意受新例影响,以往非常兴旺的壳股抵押活动亦增加难度,令大股东押股融资成本增加,并连带影响证券行的业务。不过,由于监管机构打击壳股活动已非今天的事,他不预期新例实施会对本港股市有大影响。另方面,上市公司商会总干事黄明伟指,港交所本来建议,当业务运作不足公司进行反收购活动时,收购目标及经扩大后的集团须“各自”符合所有新上市规定,但最终因市场反对而取消,让已上市公司仍有一线生机,即收购目标不用弥补上市公司过去三年的亏损,收购目标盈利只需符合上市规定就可以,令反向收购较易进行。
来源微信公众号: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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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壳”即出售公司上市地位,“壳价”则是买卖公司上市地位价格。若“卖壳”交易单纯是全面收购方式进行,只需将每股收购价减公司每股资产净值,再乘以有关公司总发行股数,便得出有关“壳价”。
其实买卖壳形式多样,部分是“金主”与某些公司“倾掂数”,由“金主”打本替相关公司筹办上市,但公司承诺上市后一段时间将上市地位售回“金主”,即所谓“壳花”,与买楼花相似。
若暗手卖壳则可透过多种财技进行,普遍是控股股东透过抵押股份进行。如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权的大股东,向有兴趣买壳的“金主”借一大笔钱,并以股份作抵押,表面上仍持有控制性股权,但实际上股票已由“金主”控制,最后原有股东不偿还贷款,“金主”顺理成章取得抵押股份。
假设某“壳股”的每股收购价为0.4元,其每股资产净值为0.1元,以相关公司已发行股数12亿股计算,其“壳价”大约是3.6亿元。
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林鸿恩指,现时借壳上市或壳股活动非常淡静,主要受港交所新规影响,包括买壳后注入资产、及出售旧业务的期限由两年增至三年、股权转手后发新股集资亦有很大限制等。“程序上,若买壳后未有新业务注入,旧壳生意又简单,随时被质疑是否适合上市而被DQ(遭港交所发除牌通知)!”
创业板壳吸引力急降
再者,壳价已大降,“主板壳叫价由高峰期约七亿至八亿港元,下跌超过一半都不止,叫价低至只有两亿至三亿元,视乎质素而言。”他续指,“创业板壳叫价高峰期约三亿至四亿元,但现时无人愿意洽购。早前一家创业板公司卖壳,最后成交价不足一亿元!创业板因为取消了转板简化程序机制,吸引力大减,想卖壳需要给予很大折让。”同时,买卖壳的成交亦大幅缩减,“高峰期主板成交每月有好几宗,现时可能是每几个月才有一宗!”
责任编辑:马婕
本港很多上市公司的业务均在香港及内地,现时经济差,林鸿恩预期生意失败的公司会增加,“相信新例生效后,会有更多公司,尤其是规模小的公司,如创业板等,会跌落DQ的警戒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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