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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加剧,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及其思维方式广泛作用于社会结构变迁,并促成了日常生活方式及社会科学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天津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围绕互联网与社会结构、互联网与日常生活、互联网与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互联网重塑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王迪阐释了其与已故北京大学教授王汉生共同得出的互联网影响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观点,认为中国社会的高流动性、急剧的社会分化以及特有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结构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崛起的重要背景。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王迪阐释了其与已故北京大学教授王汉生共同得出的互联网影响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观点,认为中国社会的高流动性、急剧的社会分化以及特有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结构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崛起的重要背景,而技术的进步与替代也在重塑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这种重塑表现为:移动互联网打破了原有的共同体边界和人际关系模式,也为转型中的社会交往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无处不在的社会表达重新分配了话语权力,并对群体心理、集体行动与社会动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移动互联网及其终端有着差异化的选择行为、应用取向和依赖程度,从文化、身份和生活方式等多种角度强化了社会分化的形态;移动互联网在使用时间上的极大延续和空间上的无限延展,打破了既有的时空边界,也在相当程度上挤占了人们的时间和空间。
互联网重塑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社会;影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活;大学生;社会结构;社会治理;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程士强建构了一个测量网络社会地位的综合指标——个体信息资源指数,并在此基础上利用CGSS2010数据对网络社会地位获得进行了统计分析。研究发现,社会经济特征对网络社会地位获得具有显著影响,在网络社会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存在着再生产机制。然而,制度性因素将这种再生产机制分割为不同的模式,相同社会经济特征的个体可能因处于不同的模式中而获得不同的网络社会地位。劣势制度环境中的个体倾向于获得相对较低的网络社会地位,并且更加难以通过改善社会经济特征来实现网络社会地位的向上流动。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何明升认为,网络社会治理的具体形态,取决于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恰如其分的定位。他提出,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定位和创新应符合三个判据:其一,是否契合网络社会存在机制,即在信息技术世代更替过程中,网民“共在模式”也将更新换代,并且内在地制约网络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其二,能否嵌入现实社会治理体系,即网络社会治理应讲求虚实相宜性;其三,可否融入法治中国进程中的网络场域。围绕这三个判据,可进行切实、深入、全方位的网络治理创新。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加剧,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及其思维方式广泛作用于社会结构变迁,并促成了日常生活方式及社会科学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为推进相关讨论,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第二届社会学前沿论坛:互联网与社会变迁”于不久前在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天津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围绕互联网与社会结构、互联网与日常生活、互联网与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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