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 让孩子远离“线上引诱”
线上引诱触目惊心
比如,“N号房”的创始人就是通过向受害人发送“钓鱼链接”,快速获取对方的个人资料,进而索要色情影像的。邱某通过“附近的人”功能联系到祝小小后,采取发红包的方式,让其拍身体私处照片和视频发给他看。
●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儿童性侵案件具备“线上特征”,很多信息和通信技术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对儿童的性侵害犯罪。儿童的线上性剥削已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在互联网时代,儿童性剥削具有许多新的表现形式,成为更加复杂的问题。
性教育亦不应缺位
此次发布的《报告》也结合我国法律,将线上儿童性剥削解释为以互联网为媒介、带有某种交易特征、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上述案例中,侵害人往往会对未成年人采用“线上引诱”的方式实现其性侵目的。根据儿童性剥削机构间工作组2016年在卢森堡通过的《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虐待的术语指南》,在儿童性剥削与性虐待的语境中,“引诱”一词是对“为了性目的而引诱儿童”的简称,指的是与儿童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数字技术建立关系,以便与该儿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性接触”的过程。
5月1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专项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应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组建儿童性剥削预防处置专门部门或安排专职人员,助推建立线上儿童性剥削预防和处理机制。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乔某某以视频裸聊方式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乔某某为满足其不良心理需要,于2014年3月至8月间,通过社交软件添加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其好友,并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为名,先后诱骗多名幼女与其视频裸聊。
在韩国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3月间发生的“N号房”事件中,侵害人在Telegram上创建多个聊天室,将对女性进行性威胁得来的资料、照片、视频等发布在聊天室中,一些受害者被要求在身体上刻字、食粪饮尿,将虫子放入性器官,甚至侵犯自己的幼年亲属,部分受害者亦于线下遭受性侵,视频散播至聊天室,明码标价以供“观赏”。该案已知的受害者多达74人,其中有16名未成年女生,年龄最小的受害者仅11岁,尚在读小学。
公安部通报打击 ...
据了解,针对儿童性剥削的行为转到线上以后,犯罪分子有了更大的范围和更便捷的技术手段来识别潜在侵害对象,其往往潜伏在孩子出入的网络空间,例如游戏、视频和直播平台等,或者打着招募童星和专业摄影等旗号隔空进行性引诱,并用“裸聊”等方式猥亵儿童,或组织、强迫儿童进行网络性直播等。在获得了相关音视频和图片之后,有些人会将其制作成“儿童性剥削制品”进行传播或交易,也有一些人会以此进一步勒索和威胁受害者,来对其继续施加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阻击电信网络诈 ...利用网络技术便利
儿童网络安全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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