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深圳市将出台新规,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该征求意见稿的部分内容:
《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支持高端通用芯片、专用芯片和核心芯片、化合物半导体芯片等芯片设计;硅基集成电路制造;氮化镓、碳化硅等化合物半导体制造;高端电子元器件制造;晶圆级封装、三维封装、Chiplet(芯粒)等先进封装测试技术;EDA工具、关键IP核技术开发与应用;光刻、刻蚀、离子注入、沉积、检测设备等先进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以及核心半导体材料研发和产业化。
实现核心芯片产品突破。重点突破CPU、GPU、DSP、FPGA等高端通用芯片的设计,布局人工智能芯片、边缘计算芯片等专用芯片的开发。以5G通信产业为牵引,全面突破射频前端芯片、基带芯片、光电子芯片等核心芯片。聚焦智能“终端”等泛物联网应用,推动超低功耗专用芯片、NB-IoT芯片的快速产业化。对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加快基于RISC-V等精简指令集架构的芯片研发,对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RISC-V芯片设计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1000万元。对深圳企业销售自研芯片,且单款销售金额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金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
完善产业投融资环境。探索设立市级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融资租赁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按照实际贷款或融资部分最高2.5个百分点进行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按上市挂牌进程分阶段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的补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引导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
加速突破基础支撑环节
强化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建设集成电路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IC设计平台、设备材料研发中心、检测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为依托,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中小企业孵化平台,对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要求并经市级认定的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费用的40%给予补助,最高3000万元。平台建成后,根据运营服务情况,按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给予补助。
突破核心设备及零部件配套。鼓励我市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推进检测设备、薄膜沉积设备、刻蚀设备、清洗设备、高真空泵等高端设备部件和系统集成开展持续研发和技术攻关,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补助,最高2亿元。支持首台套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入重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供应链,按一定期限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不超过30%,最高2000万元奖励。大力引进国内外设备及零部件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深圳,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集微网消息,10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关于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积极承担国家专项战略任务。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开展的集成电路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攻关计划和重点研发计划。根据国拨资金拨付进度,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重点核心企业提出的能够解决集成电路产业链“卡脖子”问题,但未获得国家资金的重大项目,根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可分阶段给予不超过30%的配套资金支持。对于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予以1:1配套支持。
促进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搭建覆盖通关全过程的信息互通和监管平台,优化和简化集成电路产品的进出口环节和程序,建立本市集成电路企业、科研机构等试点单位“白名单”,便利试点单位通关。建立集成电路重点商品进口指导目录,对企业进口自用集成电路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等目录所列商品,且年度累计进口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进口金额的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严格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进口新设备,准予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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