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kuwanit.com):为何IT巨头来华成立合资公司
9月20日,微软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正式宣布合资成立神州网信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电科与微软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签署的备忘录,中国电科将占合资公司51%股份,微软占49%。合资公司的目标是为中国政府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国企用户提供符合“安全可控”要求的Windows 10操作系统。
有观点认为,通过和境外IT巨头合作,有可能掌握其核心技术,借力IT巨头的成功生态圈加速管理变革并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能够顺应我国政府“保障信息安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科技发展战略。但也有观点认为,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分析,这种做法对于外资企业有利,对国家信息安全来说却存在很大的挑战和隐患。
随着西方经济持续低迷不振和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国家又相继出台一系列网络安全和自主可控政策,越来越多的境外IT巨头来华寻找战略合作伙伴,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将品牌本土化,一些产品甚至打进党政军市场。
2012年,EMC与联想宣布成立合资公司LenovoEMC Limited,其中联想占股51%,EMC占股49%,携手进军服务器和存储市场。
2013年,上海兆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兆芯由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和VIA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2.5亿美元,研发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X86架构核心处理器芯片。
2014年,IBM通过Open power基金会向中国本土企业开放Power技术,同年,苏州中晟宏芯发布了Power CPU芯片CP1,IBM并与华胜天成合资成立新云东方,2015年,基于Power微处理器以及AIX操作系统的全系列新云东方国产服务器上市。
2015年,惠普公司出售其中国大陆服务器和储存系统51%的股权给清华紫光,并与清华紫光合资成立新华三公司。
2015年,思科与浪潮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其中浪潮占股51%、思科占股49%,业务范围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服务、物联网等领域的产品及技术。
2015年,重庆市政府与ARM公司在渝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ARM将和重庆一起,在渝北区仙桃数据谷建立ARM产业生态园,引入ARM的集成电路创新加速器计划和ARM大学计划,通过产、学、研的结合,推动重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快速发展。
2016年,高通和贵州省政府合资成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为合资企业——贵州华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华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8.5亿人民币,贵州方面占股55%,高通以技术出资,占股45%。
2016年,Intel公司、清华大学和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签署协议,宣布联手研发融合可重构计算和英特尔x86架构技术的新型通用CPU,以满足市场和用户需求。
2016年,AMD公司与天津海光公司达成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按照协议,AMD向合资公司提供x86芯片技术许可,合资公司将利用该技术开发只在中国销售的服务器芯片;作为回报,AMD预计可获得2.93亿美元许可费和版税收入。
2016年,9月20日,微软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宣布,双方筹建的合资公司神州网信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根据中国电科与微软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签署备忘录,中国电科将占合资公司51%股份,微软占49%。合资公司的目标是为中国政府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国企用户提供符合“安全可控”要求的Windows 10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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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以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的形式,积极推行境外品牌本土化战略,既显示了境外巨头对中国市场的重视,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中国市场做出的重要让步。但本质上是境外IT巨头在国家出台对自主可控的政策要求下的妥协产物——由于境外IT巨头无法舍弃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IT市场,遂借助合资的方式取得合法身份,减少国家政策和当地社会对外来资本的危机情绪,深度介入蒸蒸日上的中国IT市场甚至敏感行业市场,从而获取丰厚利润。
这种做法虽然对外资有利,但对中国未必有利可图。虽然部分源代码和技术的开放,为我们提供了加快技术发展的机遇,但目前这种浅层次的合作授权模式,难以做到期望的核心技术消化吸收,难以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信息安全受制于人的现状。
无法掌握核心技术
对于IT产品而言,真正意义上的本地化要求很高,涉及到产品研发、产品制造、供应链、人力资源、品牌、营销管理、市场开拓等多个方面,其中,人力资源本土化和研究开发本土化是最根本最深刻的本土化,也是我们最需要的本土化。而成立合资公司,充其量只是实现了品牌本土化,并不改变国外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实质。
对于国外IT品牌的本土化,目前其绝大部分做法都是向国内企业提供“授权”而非“转移”知识产权,“授权”的目的仅仅在于可供国内企业能够合法地使用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国内企业并不真正拥有该知识产权,因此在核心技术及其发展决策方面,即便合资企业由国内资本控股,国内企业也仍然不具备核心技术及其发展的话语权。
举例来说,微软和中电科的主要合作内容并没有涉及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也不涉及Windows系统内核开发能力培训、以及技术共享和转让。而微软Windows和设备集团副总裁Yusuf Mehdi也表示,“微软将保留所有关于Windows 10的技术知识产权”。
顺便说一下,IBM、Intel、ARM的授权也是类似,国外厂商为了长远自身利益考虑,目前也并没有在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上对中国进行开放:IBM在针对Power CPU的对外授权中,浮点运算单元等关键部件是受到美国出口限制的;Intel公司也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X86指令集授权;虽然ARM公司在授权方面相对Intel更加开放,但也在授权同时提供了很多限制性条款,如非永久性授权、授权指令集不得自行修改扩充、被限制使用范围等……
目前信息产业大部分核心技术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美国对中国的遏制策略是长期国策,对于真正重要的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即使美国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希望出口,美国政府层面也不可能同意。
过去,国内应用系统生长在国外基础技术平台之上,Intel和微软等国外厂商把基础软硬件做成了黑盒子,导致应用软件研发人员对软硬件底层机理不清,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现在,出于国家政策和自主技术越发成熟的因素,国外厂商愿意把部分代码授权给国内,使过去的黑盒子变成灰盒子,以表明开放合作态度。
但事实上,国外厂商的开放只是有限程度的开放,对于一些关键的代码或者说明,很难做到完全公开透明,所谓灰盒子相对于黑盒子仅仅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即便微软全部如实开放源代码,在相关的设计文档和消化吸收的能力未必能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合资公司很难有能力看懂吃透Windows上千万行的源代码,更不会拥有相应的机理分析、修改与安全保障能力。
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引进成果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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